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什么?

发布人:陈新

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社会大局稳定。2018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严守安全底线,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存在差距,人民群众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艰巨繁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抓实抓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下更大力气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让人民群众少一点担心、多一点放心。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监管就是要最严。

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提高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要强化业务融合、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筑牢安全底线。

 

三、要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通过巨额处罚、数罪并罚、联合惩戒,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要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监管手段方式创新,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五、要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鼓励媒体记者提供案件线索,曝光不法企业。

 

六、要把校园食品、保健食品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大型企业、大宗食品、小微主体食品安全,以婴幼儿配方乳粉、餐饮服务业、农村市场为重点,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会议要求,食品安全地方负总责,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要求,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各级监管部门必须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廉洁奉公,落实好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要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延伸阅读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底发布《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确提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要求:

 

一、应当保证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三、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四、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制订并执行召回计划,对召回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五、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的产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停止生产销售并主动召回,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排查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经监管部门综合评估后才能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