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关于四校区(园)二级单位物业服务采购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陈新
发布日期:2019-04-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新一期校园物业管理服务范围调整的要求,自2018年9月起,各校区(园)二级单位滴水线范围内物业服务由所属二级单位负责。
为保证各校区(园)物业服务的同质化,便于各二级单位遴选物业服务单位,总务处完成了二级单位物业服务供应商的招标采购工作。广州校区的中标单位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校区的中标单位为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为有序推进二级单位物业服务委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总务处代表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二级单位固定综合服务单价框架合同,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各二级单位依据本单位服务需求,参照框架合同的要求设置物业服务岗位,经总务处审核后,各二级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新一期二级单位物业服务合同。
三、各二级单位应尽快完成2019年2月28日前物业服务的合同签订工作。
四、各校区(园)咨询电话:
南校园总务办:宋老师020-84114587
北校园总务办:马老师020-87331814
东校园总务办:黄老师020-39332226
珠海校区总务办:陈老师0756-3668093
邱老师0756-3668217
总务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