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公布《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等3个范本的通知

发布人:陈新

 

 

 

 

 

 

 

 

中大发规〔20197

 

 

 

 

中山大学关于公布《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

合同》等3个范本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了完善学校合同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合同范本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学校拟分类、分批制定、修订各类合同范本,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实施。

《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上装修装饰维修工程)、《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装修装饰维修工程)和《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补充合同》范本已提交2019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见附件),自即日起,在工作中优先使用。

各单位使用上述三个合同范本时,由总务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其管理流程审批,加盖“中山大学总务合同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上装修装饰维修工程

2《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装修装饰维修工程)

3.《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中山大学

2019530

(联系人:邓富妮,联系电话:84111323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5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