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维修维护类项目命名规则

发布人:王婷

 

第一条  为统一总务部维修维护类项目名称,确保各类项目名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维修维护类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维修维护类项目在工程年度预算申报阶段确定名称。项目名称确定后,在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安装)、结算支付等后续各环节中,项目名称须保持一致。

第三条  维修维护类项目分为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资料购置(含服务)三大类。

(一)房屋修缮

1.学生宿舍类:分为毕业生宿舍维修与学生宿舍改造两类。

命名规则:中山大学+实施年度+所在校园(区)+楼栋号(毕业生宿舍)+维修内容(如屋面防水等)+项目属性(维修、改造、装修等)

具体示例:

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毕业生宿舍维修工程;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122栋等5栋学生宿舍改造工程。

2.其他公共用房类:

命名规则:中山大学+实施年度+所在校园(区)+使用单位+建筑名称、楼栋号+楼层、场地用途或维修内容(如局部改造需说明)+项目属性(维修、改造、装修、文物修缮工程等)。

具体示例:

中山大学2020年东校园至善园11号三楼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岭南学院黄传经堂部分公房维修工程。

(二)基础设施改造

命名规则:中山大学+实施年度+所在校园(区)+场地名称(方位)+维修内容+项目属性(维修、改造、更换、扩容工程等)。

具体示例:

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英东体育馆、东区足球场及二号网球场维修工程;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三)设备资料购置(含服务)

命名规则:中山大学+实施年度+所在校园(区)+使用单位+建筑名称、楼栋号+楼层、场地用途+采购内容+项目属性(家具或设备采购、服务采购)。

具体示例:

中山大学2020年东校园慎思园678号及明德园8号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学生宿舍及公共楼宇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第四条  维修、改造及装修工程区别

维修工程一般不改变具体用途和布局,满足基本使用需求。

改造工程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对具体用途和布局进行了局部改变。

装修工程多为改善性的维修和改造,从整体上提升工程的质量和标准。

第五条  根据学校要求,各类项目名称中不得出现系统”“全面”“整体等含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字表述。

第六条  对于实施内容明确,且须分期实施的维修维护项目,可在名称后列明期数。

具体示例:中山大学2020年南校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

第七条  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维修维护类项目,因招标采购时需体现中山大学字段,故项目命名时需增加;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命名时无需增加中山大学字段。

第八条  由总务部负责的其他类别项目,项目名称均参照此规则进行命名。

第九条  本规则经总务部2021年第八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21330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