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有住房(含政府公租房) 申请和入住指引

发布人:李石圳

一、教师公寓情况介绍

目前学校在三校区五校园内均有教师公寓供教职工申请。未在申请公有住房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且工作所在地城市以家庭为单位无房的申请人员享有6年周转期。学校公有住房租金在周转期内执行周转价(由学校参考同地段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结合具体每间住房条件确定,整体价格低于周边市场价格),周转期满后(非周转期)将执行级差租金(非周转期租金第一年按周转价的110%收取,之后以周转价为基准,每年递增5%);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按所在区域相关标准由承租人自行支付。

此外,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还可以申请租住校外的政府公租房。广州校区的政府公租房主要位于大学城佳苑和墨香北园,设有一房至三房各种户型。深圳校区政府人才保障房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大道和圳美一路交汇处、深圳校区南侧,紧邻荔山公园、地铁6号线支线中山大学站,户型分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四房两厅(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四房两厅(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六种基准户型。政府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公寓选房指引

   (一)申请条件

未在申请公有住房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的中山大学校本部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人员、校本部科研博士后人员及专职科研人员可申请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所在校区(园)申请;申请政府公租房的,还需满足政府公租房相关申请条件,基本要求是在所在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配租方式

 1.广州校区

1)直接配租

适用范围:工作所在地城市以家庭为单位无房的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博士后。上述人员通过线上提交住房申请,由房产处审批后进行安排。

具体申请方法:通过NETID在手机端登录中大企业微信-工作台-房屋管理系统住房申请,根据指引填报及上传相关材料,由房产处进行审批并反馈房源安排等信息。

2)公开选房

适用范围:未在广州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校本部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人员、专职科研人员。详见学校每个学期定期开展的公开选房工作通知。

具体申请方法:通过NETID在手机端登录中大企业微信-工作台-房屋管理系统选房报名,根据指引填报及上传相关材料,待审批通过和公示后进行线上公开选房。公开选房一般每学期两次,视房源和需求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2.珠海校区

学校校本部在岗在编教职工采取随到随选的方式选房,具体申请方法:通过NETID在手机端登录中大企业微信-工作台-房屋管理系统住房申请,根据指引填报及上传相关材料,由房产处进行审批并反馈房源安排等信息。同时也可以线下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3.深圳校区

根据《总务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光明区中山大学人才保障性住房常态化选房工作的通知》提交申请材料,并按通知内的流程安排选房(链接:https://zwc.sysu.edu.cn/article/602)。

 

三、教师公寓入住指引

教职工确定所选房源后,通过线上签订公有住房电子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具体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V8R9_VGi0X4joYk2GQQNIg

 

四、教师公寓报修指引

教职工可联系各校园教师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南校园:中航物业公司(643栋首层)020-8411268484115908

北校园:东吴物业公司(车房楼首层)020-87335717

东校园:中航物业公司(格致园 1号楼1单元教师服务部)020-39332600

珠海校区:博雅苑二期3栋架空层,0756-3668014

深圳校区:西园七栋2010755-23260030,13544924467

 

五、教师公寓退房指引

    广州校区和珠海校区公有住房退房流程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V8R9_VGi0X4joYk2GQQNIg

深圳校区公有住房退房流程:

深圳校区校内教师公寓清空房屋(学校配备家具家电除外)西园7201前台办理退房逸仙楼负一楼物业服务中心结清水电费逸仙楼610办公室交退房验收表
和润家园清空房屋(学校配备家具家电除外)燃气封表开具销户证明、水表报停开具报停证明、开具截至退房之日的电费发票和润家园物业前台结算相关费用并由物业验房逸仙楼610办公室交退房验收表、水电气和物业费相关证明及钥匙
安居人才房逸仙楼610办公室开具退房通知书清空房屋恢复原状燃气封表开具销户证明安居物业服务中心结清相关费用并由物业验房逸仙楼610办公室交结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