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为满足教职工租住需求,经请示同意,我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选房工作,具体如下:
一、可选房源情况
本次可选房源共 160 套,其中:广州校区南校园80套(间)、东校园30套(间);珠海校区20套(间);深圳校区30套(间)(详见附件1)。
二、选房申请条件
未在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选房,其他要求如下:
(一) 双教职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二) 申请政府公租房人员必须满足所在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只能选政府公租房。
三、选房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提交选房申请材料
申请选房的教职工须于11月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到房产处:
1.经本人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附件 2);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XX 市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查询证明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供:在所在市、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或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经人脸实名认证后,选择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选择“XX 市”并截图查询结果页面作为凭证。上述证明材料自开具之日起 1 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视为所在城市有房。
3.配偶及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教工本人因故无法出席可委托别人代选房,被委托人需提供选房教工校园卡复印件及委托书。
房产处各校区(园)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南校园486栋312房,联系电话:020-84112028;
北校园办公楼后座104房(仅周四上午,其余时间请交到南校园办公地点),联系电话:15622386746;
东校园行政楼A208房(仅周三上午,其余时间请交到南校园办公地点),联系电话:15622386746;
珠海校区行政楼12楼1209房,联系电话:0756-3668092;
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栋8楼803房,联系电话:0755-23260082。
(二)申请人员名单公示
总务部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排序名单于11月10日公示一天。
(三)公开选房
公开选房时间及地点如下:
序号 |
所在校区 |
时间 |
地点 |
1 |
广州 |
11月12日9:00 |
第三教学楼讲学厅 |
2 |
珠海 |
行政楼12楼1209房 |
|
3 |
深圳 |
西教学楼1栋8楼803房 |
(五)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结束后,总务部将通知选房成功的教职工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制度办法执行。选房结束后一周内,教职工无理由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或明确表示放弃的,学校将收回所选房源。
(六)防疫要求
1.教职工选房会议进行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房会议,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需要重点关注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需要重点关注地区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的风险提示为准http://wsjkw.gd.gov.cn/xxgzbdfk/);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3.所有选房人员(含工作人员)都应提前注册登记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入场前严格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粤康码绿色、行程码显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需要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方可以入场,有异常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粤康码为红色或黄色,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近14天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选房。
附件:1. 各校园校内外空置房源清单
2. 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
总务部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刘广旋,联系电话:020-841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