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石圳

总务〔202228

为满足教职工租住需求,经请示同意,我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选房工作,具体如下:

一、可选房源情况

本次可选房源共 118套,其中:南校园50套(间)、北校园5套、东校园20套、珠海校区19套、深圳校区24间(详见附件)。

二、选房申请条件

未在工作校区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选房。

(一)按公有住房有关入住管理规定,三房以上空置房源开放选房对象为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含六级职员)以上人员。

(二)双教职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三)选政府公租房必须所在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专职科研人员只能选校外公租房,政府人才公寓需所在城市无自有

产权住房且具备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为使公开选房工作平稳有序,除选房个人分值项目发生变化者外,新签住房合同未满一年者,不能参加本次选房。

(五)为使住房资源惠及广大教职工,本次选中房源但未来签订合同的,学校收回其所占房源,并在后续三次选房中,在其个人总分中减扣20分。

(一)教职工提交选房申请材料

申请选房的教职工须于113日前通过手机端填报申请材料,具体填报方式如下:

手机微信中搜索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房屋管理系统-NETID登录-选房报名-20221月公开选房,选择需要报名的校区,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详细材料的电子版。

其中上传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XX 市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供:1.在所在市及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2.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经人脸实名认证后,选择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选择“XX 并截图查询结果页面作为凭证。上述证明材料自开具之日起 1 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视为在所在市有房。

各校区(园)咨询电话:

南校园486-312,联系电话:020-84112019

珠海校区行政路121209,联系电话:0756-3668092

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8803,联系电话:0755-23260082

(二)实地看房安排

 南校园房源可于1149:00-17:00到各房源实地查看。

(三)申请选房人员名单公示

总务部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排序名单于117日公示一天。

(四)公开选房

 选房时间:1.深圳校区选房定于118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西教学楼188032.珠海校区选房定于118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珠海校区行政路1212093.广州校区选房定于118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第三教学楼213

(五)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结束后,请选中房源教职工根据选房确认单中提示的签约时间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换房教工需缴纳一个月原租住公有住房的租金,同时原住房的租金需按天计算到退房当日。

(六)防疫要求

1.教职工选房会议进行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房会议,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需要重点关注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需要重点关注地区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的风险提示为准http://wsjkw.gd.gov.cn/xxgzbdfk/);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3.所有选房人员(含工作人员)都应提前注册登记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入场前严格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粤康码绿色、行程码显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需要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方可以入场,有异常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粤康码为红色或黄色,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近14天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选房。

 

附件:各校园校内外空置房源清单

                     

 

总务部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