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总务〔2022〕443号
为满足教职工租住需求,经请示同意,我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选房工作,具体如下:
一、可选房源
本次可选房源共 125套,其中:南校园50套(间)、北校园7套、东校园11套、珠海校区19套、深圳校区38间(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未在工作校区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选房。
(一)按公有住房有关入住管理规定,三房及以上房源开放选房对象为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含六级职员)以上人员。
(二)双教职工家庭在同一校区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三)选政府公租房必须所在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除深圳校区外,专职科研人员只选政府提供的人才公租房。
(四)为使公开选房工作平稳有序,除选房个人分值项目发生变化者外,新签住房合同未满一年者,不参加本次选房。
(五)为使住房资源惠及广大教职工,前次选房工作中,已选中房源,但是未前来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的,学校收回其所占房源,并在后续三次选房中,在其个人参评总分中减扣20分。
三、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提交选房申请材料
申请选房的教职工须于5月5日17时前通过手机端填报申请材料,具体填报方式如下:
手机微信中搜索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房屋管理系统-NETID登录-选房报名-2022年5月公开选房,选择需要报名的校区,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详细材料的电子版。
其中上传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XX 市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供:1.在所在市及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2.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经人脸实名认证后,选择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选择“XX 市”并截图查询结果页面作为凭证。上述证明材料自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视为在所在市有房。
各校区(园)咨询电话:
南校园486栋312房,联系电话:020-84112019;
珠海校区行政路12楼1209房,联系电话:0756-3668092;
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栋8楼803房,联系电话:0755-23260082。
(二)实地看房安排
广州校区房源可于5月5日9:00-17:00自行前往本次提供房源实地。
(三)申请选房人员名单公示
总务部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分值排序名单于5月7日公示一天。
(四)公开选房
因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聚集,体现公平,本次选房采取线上选房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抽签确定选房先后顺序:5月8日上午9:00-12:00各校园区报名人员按相同分值,分批次抽签:请同分值教职工登陆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查收微信抽签小程序,由微信程序随机产生本人选房顺序,未参加抽签的人员当天排在最后选,多名未抽签的同分值人员按报到先后排序挑选,不再抽签。
2.选房顺序确定后,5月9日上午9:30分校区登陆企业微信会议线上选房。
企业微信登录方式及具体操作流程在公示通知同步公布。
(五)签订合同
选房完成后,选中房源(除深圳校区校外政府公租房)教职工根据选房当天通知的签约时间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换房教工需缴纳一个月原租住公有住房的租金,同时原住房的租金需按天计算到退房当日。
选中深圳校区政府公租房教职工,按深圳校区工作人员指引提供其他属地申报材料,待统一上报深圳市住房保障服务系统审核后,办理相关合同签订手续。审核时效与审批结果以深圳市光明区住房与建设局通知为准。
附件:各校园校内外空置房源清单
总务部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刘广旋,联系电话:020-841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