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开展2022年11月各校园区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姚芊芊

为满足教职工租住需求,经请示同意,我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选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可选房源情况

本次可选房源共 108 套,其中:南校园 50 套(间)、北校园 套、东校园 15 套、深圳校区 37 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选房申请条件

未在工作校区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选房。

(一)按学校公有住房有关管理规定,除深圳政府公租房外,各校园三房及以上空置房源开放选房对象为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含六级职员)以上人员。深圳市政府公租房三房房源的选房对象为四人及以上家庭(具有正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工,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

(二)双教职工家庭在同一校区(园)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三)选政府公租房必须所在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除深圳校区外,专职科研人员只能选校外公租房。

(四)为使公开选房工作平稳有序,除选房个人分值项目发生变化者外,新签住房合同未满一年者,本次不予参加选房。

(五)为使住房资源惠及广大教职工,前次选房工作中,已选中房源但未按要求到学校房产处签订租房合同的,视为放弃所选房源,并在后续三次选房中,对个人选房计分的总分减扣20分。

 

三、选房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提交选房申请材料

申请选房的教职工须于11417时前通过手机端填报申请材料,具体填报方式如下:

手机微信中搜索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房屋管理系统-NETID登录-选房报名-202211月公开选房,选择需要报名的校区(园),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详细材料的电子版,提交成功后请留意审批意见反馈,若有修改意见请及时修改提交。

其中上传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XX市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供:1.在所在市及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2.通过微信查询,其中:深圳市以外的地市,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经人脸实名认证后,选择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选择XX并截图查询结果页面作为凭证;深圳市不动产查询方式: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我要查询-信息查询。上述证明材料自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视为在所在市有房。

各校区(园)咨询电话:

南校园486312房,联系电话:020-84112019

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8803房,联系电话:0755-23260082

 

(二)实地看房安排

在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教职工可自行实地看房,注意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看房时间安排如下:

南校园房源可于1139:00-17:00到实地查看。

深圳校区房源可于11314:00-17:00到实地查看。校内房源可持校园卡到对应楼栋值班室登记看房,校外公租房需持校园卡及身份证到星河天地花园二期B栋大堂前台登记看房。

北、东校园可自行安排时间凭校园卡到校区物业服务部借钥匙看房,东校看房地址格致园1号楼首层教师服务部,北校园看房地址车房楼首层东吴物业服务中心。

 

(三)申请选房人员名单公示

总务部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做选房计分,计分排序名单于119日公示一天。

 

(四)公开选房

本次选房采取线上选房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 1110日上午9:00-12:00各校区(园)组织选房计分同分的教职工抽签:请同分教职工登陆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查收微信抽签小程序进行抽签。未参加抽签的,在选房当天排在最后选(同分人员按报到先后进行挑选,不再抽签)。

2. 1111日上午9:30分校区登陆企业微信会议线上选房。

企业微信登录方式及具体操作流程在公示名单的通知中同步公布。

 

(五)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结束后,请选中房源(除深圳校区校外政府公租房)教职工根据选房当天通知的签约时间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换房教职工需缴纳一个月原租住公有住房的租金,同时原住房的租金需按天计算到退房当日。

选中深圳校区政府公租房教职工,请按深圳校区工作人员指引提供其他属地申报材料,待统一上报深圳市住房保障服务系统审核后,办理相关合同签订手续。审核时效与审批结果以深圳市光明区住房与建设局通知为准。

 

 

附件:202211月各校园公开选房房源清单

                     

总务部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