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校园巴士经营服务企业公开遴选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人:费龙

为遴选优质社会企业经营深圳校区校园巴士业务,现公开遴选校园巴士经营服务企业运营深圳校区校园巴士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编号:中大总务招(服)[2024]002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校园巴士经营服务企业公开遴选项目

三、项目简介

(一)服务范围: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校区占地面积约为3.143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现有师生员工约12000人。

(二)服务要求:校园巴士运营道路范围为校内道路,目前规划3条主要运营路线,限速25公里/小时,票价为上车1.5元(不分距离)。

(三)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校规定,满足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四)服务期限: 202461日至2029531日,计五年。合同采取“3+2”模式,首合同期为3年,第二个合同期为2年。

四、踏勘时间

参选企业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勘察时间和地点:

202457日上午9:00-11:30,踏勘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踏勘现场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084

请各参选企业相关人员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要求,提前一天与踏勘现场联系人预约时间后方可踏勘。

五、参选企业资格条件

1.参选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选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4.参选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参选企业提供自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提供自202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申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如以挂靠、联合经营方等参与申请,一经查实即取消准入资格。

六、遴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无须报名,参选企业可网站下载遴选文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不受参选企业报名数量以及通过资格审查以及符合性审查数量的限制,遴选人有权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者重新遴选。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4514日上午9:00-11:30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校内逸仙楼610室。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084

(三)递交方式:参选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遴选人递交符合要求的密封纸质响应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关于本次遴选的应选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应选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

本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51日至 2024510日止。

十、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的遴选公告、中选结果公告将在中山大学总务部主页(网址:http://zwc.sysu.edu.cn/)发布。

本项目的修改、变更、澄清、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总务部主页(网址:http://zwc.sysu.edu.cn/发布,敬请各参选企业留意。

(二)本项目遴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遴选人不负责参选企业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十一、本次遴选咨询方式

遴选人:中山大学总务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校内逸仙楼610

电话:0755-23260084   联系人:潘老师

十二、特别提示

参选企业如存在下列情形,将被中山大学视为不良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拒绝参加中山大学的采购活动(时限由遴选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一)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情形的;

(二)存在串通或协商报价后参与遴选情形的;

(三)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遴选人签订合同的;

(四)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遴选人同意,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中山大学总务部

                                                       20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