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公共用房退房和招待所入住申请等两项房产业务上线USC的通知

发布人:费龙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优化为师生服务的效能,经研究,总务部对二级单位公共用房退房、校内招待所入住及挂账申请等两项房产业务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自202595日起,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可通过USC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一、申请方式

(一)二级单位公共用房退房事宜

登录USC线上大厅,搜索二级单位退还公共用房申请,按指引填写、提交申请。

审批流程将通过USC线上完成,申请单位可实时查看审批进度。具体流程如下:发起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总务部房地产管理处审核总务部后勤保障处备案。

(二)校内招待所入住及挂账申请事宜

登录USC线上大厅,搜索招待所入住及挂账申请,按指引填写、提交申请。

审批流程将通过USC线上完成,申请单位经办人可实时查看审批进度。具体流程如下:发起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校区房产业务管理岗审核总务部分管处领导审核保卫处备案(如有境外人士)。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自迁移之日起,上述两项业务无需再通过学校公文信息系统发文,统一通过USC进行。

2.各校园招待所的使用贯彻优先保障教学需求,全面服务行政科研需要的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校教职工个人在自费情况下,可持校园卡或工作证到各校园招待所服务台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因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申请用房的单位及团队,或采取校内部门挂账等集中结算方式的单位或课题组,则需通过USC系统提交申请。

3.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申请页面的《中山大学招待所入住须知》,如遇操作问题或需要协助,请联系各校园房产业务办事点。

特此通知。

 

总务部   

20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