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关于开展南校园部分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新

总务〔202076

 

总务处关于开展南校园部分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满足教职工的租房需求,根据学校公有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学校拟于近期采取计分排队的形式开展选房工作,现就本次选房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选房共提供南校园公有住房房源44套(间),其中包括单间20间,一房一厅24套。房源清单详见附件1

二、租住对象

根据《中山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对象为未在申请公有住房所在城市享受福利分房的中山大学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含原B系列行政经费人员及新入职合同聘用人员)。

其他要求如下:

(一)双教职工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二)现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如参与选房的,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腾退原有住房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原住房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房屋修缮费用。

三、选房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提交计分表及公示

1.申请报名的教职工于114日前提交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资料如下:

2.《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附件2),需经本人工作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可自行前往广州市及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自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则视为广州有房。

4.配偶及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总务处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根据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于115日公示一天。

(二)实地看房

拟申请南校园校内房源的教职工可于113日(8:30-1700)自行前往意向房源看房。

(三)公开选房

    选房时间定于116日上午9:00 地点:南校园第三教学楼讲学厅。   

(四)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结束后,总务处将通知选房成功的教职工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自选房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无理由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教职工,学校将收回其所选房源,作为下一次选房备选房源。若选中房源需要维修,则待维修好后再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开选房房源清单

2.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

(南校园总务办咨询电话:020-84112028

 

                                      总务处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