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石圳

总务〔2021791

为满足教职工租住需求,经请示同意,我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选房工作,具体如下:

一、房源情况

目前各校园共有空置可用房源共75套(间):南校园有空置房20套(间)。东校园有空置房17套(间)。珠海校区有空置房18套(间)。深圳校区有空置房20套(间)。(详见附件1)。

二、选房申请条件

未在广州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选房。选房其他要求如下:

(一)双教职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二)现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本次不能参选。

(三)专职科研人员只能参选校外公租房。

三、选房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提交选房申请材料

申请选房的教职工须于76前将以下申请选房的纸质材料交到房产处以下办公地点:

南校园486-312室,联系电话:020-84112028

北校园办公楼后座104房(仅周四上午,其余时间请交到南校园办事点),联系电话:15622386746(杨老师)13380062683(刘老师)

东校园行政楼A208房(仅周三上午,其余时间请交到南校园办事点),联系电话:15622386746(杨老师)、13380062683(刘老师)

珠海校区行政路121209,联系电话:0756-3668092

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8803,联系电话:0755-23260082

申请人提交:①经本人工作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的《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附件4);

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供:在广州市及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经人脸实名认证后,选择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选择“广州市”并截图查询结果页面作为凭证。上述证明材料自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视为在广州市有房。)③配偶及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申请选房人员名单公示

总务部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排序名单于78公示一天。

(三)公开选房

    选房时间:深圳校区选房定于79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西教学楼18803,珠海校区选房定于79上午9:00 ,地点定于珠海校区行政路121209,广州校区选房定于79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第三教学楼213

(五)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结束后,总务部将通知选房成功的教职工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选房结束后一周内,教职工无理由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或明确表示放弃的,学校将收回所选房源。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校园校内外空置房源清单

2.《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

 

 

                                总务部

2021629

(联系人:刘广旋,联系电话:020-84112028